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記者彭韻佳)據國家醫保局最新消息,2025年12月底前,全國智能監管改革試點地區至少將50種重點監測易倒賣回流醫保藥品納入智能監管覆蓋范圍。
這是《關于進一步加強超量開藥智能監管工作的通知》中第一階段目標任務。根據通知,國家醫保局將依托全國統一醫保信息平臺,建立健全超量開藥問題智能監管篩查預警規則,推動監管關口前移。
通知明確,2026年6月底前,全國各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將這一監管范圍擴展到至少100種重點監測易倒賣回流醫保藥品;2026年12月底,全國各級醫保部門將實現對重點監測易倒賣回流醫保藥品的智能監管全覆蓋。
在藥品監管方面,此次監管工作將緊盯三類重點醫保藥品:在查處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件中頻繁涉及的重點藥品;統籌基金支付金額較高、排名靠前,特別是基金支出異常增長的重點藥品;倒賣需求量高、獲利空間大的重點藥品。
在異常行為方面,通知明確將聚焦一定時期內無正當理由明顯超臨床合理用藥范圍的超量購藥行為;短時間內在病情和用藥需求無明顯變化情況下跨機構重復購藥行為;短時間內頻繁購藥、冒名購藥等異常購藥行為。
同時,將緊盯三類重點機構和人員,包括涉嫌利用醫保待遇超量開藥、轉賣醫保藥品的參保人員;超量開藥行為集中的定點醫藥機構及其科室;涉嫌協助、誘導他人違規超量開藥、重復開藥、冒名開藥的醫務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要充分尊重臨床診療實際,將群眾合理用藥需求與利用醫保待遇違規超量開藥、轉賣醫保藥品騙保等行為嚴格區分。對確因診療需要的超量開藥、出差旅行等合理備藥需求放寬限制,對長期處方的數量和金額不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