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薌逸
11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黃金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執(zhí)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明確區(qū)分標準黃金投資性與非投資用途,結合是否為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會員單位或客戶,是否發(fā)生實物交割出庫等因素,實施差異化稅收政策。
11月4日,《證券日報》記者走訪六福珠寶、周大福、菜百首飾等多個品牌門店后發(fā)現,《公告》施行后,多個品牌足金首飾單克價格均有所上調。
“周一已經調整了單克價格,比之前要貴六十多塊。”六福珠寶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金價的調整主要與《公告》發(fā)布有關。
記者梳理發(fā)現,《公告》施行后,在上海期貨交易所(SHFE)黃金價格并未出現大幅波動的情況下,各品牌足金首飾每克普遍上漲60元至70元。
以菜百首飾為例,其足金飾品在11月4日掛牌價為1235元/克,較11月1日上調70元/克。
陜西巨豐投資資訊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顧問總監(jiān)郭一鳴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告》施行后,黃金首飾企業(yè)的進項稅額抵扣率從13%降至6%,其原材料采購的稅負成本顯著增加,企業(yè)為維持合理利潤空間不得不調整零售價格。
根據《公告》,會員單位購入用于非投資性用途的標準黃金,交易所免征增值稅,并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普通發(fā)票。買入方會員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以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和6%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公告》可能引發(fā)投資性黃金與消費性黃金的分流。”中國商業(yè)經濟學會副會長宋向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政策對黃金投資性用途和非投資性用途的差異化稅收設計,可能促使需求結構發(fā)生變化。投資性黃金因稅收成本較低,價格更接近國際金價,而首飾等消費性黃金因上游稅負增加,可能導致零售價格上漲,部分消費者可能轉向投資金條以替代首飾消費。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明確,會員單位購入標準黃金用于投資性用途的,交易所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并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買入方會員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郭一鳴認為,在黃金投資領域,《公告》通過明確2027年底前對交易所的標準黃金交易免征增值稅,并對投資性用途的實物交割實施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大幅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這將有效吸引資金流向黃金ETF、期貨等標準化投資產品,同時推動黃金交易向規(guī)范化市場集中,提升市場透明度。
《公告》還要求,買入方會員單位將標準黃金直接銷售或者加工成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fā)行的法定金質貨幣除外)并銷售的,應按照現行規(guī)定繳納增值稅,并向購買方開具普通發(fā)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公告》施行后,場內交易的成本相對較低,將促使黃金投資者轉向交易所渠道,推動投資者向場內標準化產品集中,長期將增強市場規(guī)范化程度。”宋向清認為,總體而言,《公告》通過差異化稅收重塑了黃金市場的成本結構,推動投資向交易所渠道集中,消費向品牌化、合規(guī)化升級。